給政府的信

本人劉小草謹代表『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人類真相推廣協會』

在此鄭重反駁台北市民政局及內政部和總統府的搪塞回覆:

1.政府既然是中立的立場,那麼,在政府官網上公然放著神佛之說,不就是政府變相在替這些神佛背書嗎?

哪來的中立?擺明就是鼓勵人民去相信有神有佛的理論!

既然中立,就不應該把神佛之說擺在官網上,此舉就有『公然承認神佛之說的嫌疑』。

人民是以政府為依歸,政府成立宗教司、宗教科,難不成是站在宗教的立場去替宗教傳教嗎?

為何放了一堆宗教思想的宣傳文宣在官網?

政府的立場,成立宗教輔導業務,

應該是提醒人民對宗教之說不要沈迷、警示人民保持理智、教育人民識破罪證確鑿的宗教騙局、管制超過政府界線的宗教活動;

至於各教各派的神佛根源,那是各教各派自己去掰去宣揚的事,端看民眾個人智慧判斷信仰或不信仰,

絕對不應該由政府「在官網背書宣傳」!

所以,政府把宗教神佛的資訊放在官網上,確實是違憲之舉!

◎憲法第十三條規定:「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。」

大法官釋憲490號: 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,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;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,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。

※請您注意憲法的釋憲內容: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,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。

既然大法官釋憲已明白揭示:不得對特定的宗教加以獎勵-

但現行台灣政府,把宫廟文化當國家重要文化資產在表揚獎勵、宮廟活動當成國家盛舉、還把宗教團體納入公益慈善團體免稅優待!

台灣政府白痴的宗教管理,連佛陀紀念館這麼巨大的違建,都能公然猖狂藉神佛之名違法興建,政府不就是變相地在獎勵特定宗教嗎?

2.台灣人民的健康,就是葬送在宗教信仰!

「信仰宗教」就是「跟陰界倒流」,信仰宗教的人死後得投胎魚蝦畜牲類,

生前還得因信仰宗教而遭受精神疾病和癌症的痛苦,記憶檔案被吸光後,晚年失智痴呆!

政府甚至把宗教當安定社會的力量-執政不力,要依靠神佛無形的力量嗎?

太可笑了!安定社會是政府的責任,不是宗教的責任!

(宗教的存在是為了創造投胎魚蝦畜牲的候選者!)

也許執政當事者自己有信仰宗教,您自己想去當魚蝦無所謂,但不要把別人的子孫都拖下去!

以政府的立場,不應該公然危害其他人類子孫!奉勸執政者要小心,否則死後會因此罪名磨漿投胎細菌類。

3.大家都有下代子孫,請不要拖累別人的子孫!

政府對宗教的立場是「把關」,不是跟著宗教起舞!

台灣現狀每天各縣市各宮廟的宗教活動,政府不但跟著起舞,還把這些邪靈文化當成國家文化資產!

自古以來雖有拜神的習俗,自古以來人類也都有明顯的受害情形,只是人類不知道元凶就是「宗教」!

這是很簡單的對照組差異:有癌症/有精神疾病/有失智痴呆的人,絕對有宗教信仰!(細節內幕證據分析,請自行上網詳閱「人生字典」。)

本協會基於『推廣正確的人生觀』宗旨,再次呼籲政府切勿繼續鼓勵『跟陰界倒流』的文化!

請政府做好把關的中立原則,儘速將台北市政府官網上的『神佛源流』一書撤除!

(承辦者或執政者也許認為,你們所放的「台北市寺廟神佛源流」一書是綜合學者專家的撰寫,有相當的可信度,而採納編制成書;那麼,請你們上網搜尋:『人生字典張國松』,其著作也是國家圖書館上架的書籍,也請您撥冗研讀,以個人的智慧去判斷,到底神佛信仰對人類有何影響!)

正確的人生觀網頁:

http://www.life-dict.org.tw/